做“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先行者
前言:2018年7月3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互联网+”相关技术手段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提升保护水平与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全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国家颁布了多项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文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高度关注。而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也一直致力于运用“互联网+”保护知识产权,不断推出各类创新应用和服务。
TSA(时间戳)版权保护自助服务
1、数字作品“TSA时间戳”保护服务平台
该平台能为创作者的作品第一时间给予“电子身份证”,为企业的机密文档、设计作品、重要会议纪要、财务数据、合同等电子文档加盖“时间戳”,出具权威可信的时间源和保证内容的完整性方面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凭证,解决了企业举证难的问题。
2、TSA电子证据固化服务
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作为独立并且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是本市唯一能够提供电子证据固化服务的机构。
取证专员通过“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为权利人提供网页、聊天记录、朋友圈及电子数据等的电子证据固化服务。如果发现被侵权,使用该系统可以将涉及侵权的相关页面、公众号、图片或聊天记录等网页截图或文件下载保存,验证通过即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固定的可靠的电子文件的要求,具有书面形式和原件的法律效力,可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
近年来,电子证据固化服务与数字作品“TSA时间戳”保护服务平台不断被运用到民事判决中(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合同纠纷等),发挥最大效应,帮助权利人扫清维权路上的障碍。
案例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华酷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远岸工贸有限公司和上海咖王实业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31034****.5)纠纷一案中,原告通过提供了《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电子证据固化报告》,证明了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制止了侵权行为并获得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余万元。
多样化线上版权纠纷调解
◎2014年12月26日,佛山市司法局正式批准成立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与市版权局领导,共同为调委会进行成立揭牌仪式;
◎2015年5月21日,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建立联调机制,相继签订了《版权纠纷联动调解工作规程》《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细则》;
◎2015年7月31日,与佛山市版权局签订《构建版权纠纷联动调解协作机制协议》;
◎2018年7月4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荣获国家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
调委会采用现场和线上调解相结合的灵活调解模式,通过邮件、QQ和视频等方式,调解双方不用面对面也能实现和解。有效的节约调解双方时间和金钱的成本。
无纸化线上版权登记服务
7月6日零时,广东省版权登记升级版系统上线。 权利人办理版权登记更方便快捷!不用担心交错彩图,不用来回奔波去交纸质材料,也不用再邮寄纸质材料!无纸化线上版权登记省时又省心,加上佛山市250元/件的版权登记资助,为权利人打造版权登记“零”成本!
具体详情请戳:
《版权登记so easy!再也不用打印厚厚一沓申请表了!》
《领资助 | 2017年出证的版权登记资助金可以领啦!每个作品资助250元,你申请了吗?》
未来,协会将继续发挥在佛山版权领域的带头作用,把互联网+作为重要手段,进一步推行知识产权保护方式的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深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