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版权宣传周活动——玉器行业版权知识培训圆满举行
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佛山市南海区版权局主办、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承办、平洲珠宝玉器协会支持的“南海区4·26版权宣传周活动——玉器行业版权知识培训”下午在南海平洲玉协大楼圆满举行。
佛山市版权局版权科副科长劳燕贞、佛山市南海区版权局版权科唐国俊、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会长刘西、秘书长鲁红霞、平洲珠宝玉器协会会长李铭恩、秘书长林淑仪,以及众多来自玉器行业的从业者出席了本次培训。
首先由劳燕贞副科长解读佛山市版权登记资助政策,并通过发生在佛山的案例,如设计师维权时难以证明自己是原创作者;作品交易时,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版权登记证书证明了作品原创,实现作品价值最大化等案例,阐述了版权登记的重要作用。
佛山市版权局率先在广东省实施了版权登记资助的政策,对于已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权利人,包括佛山市户籍的公民、在佛山市有固定居住场所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在佛山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公民、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250元/件的资助。每年每人最高可申请50件,每个企业最高可申请150件。
——佛山市版权局劳燕贞
随后,鲁红霞秘书长讲解了“珠宝玉器的版权保护”知识。通过“中国珠宝原创设计维权第一案——胜利之V”案例,鲁秘书长指出,实践中通常认为,将他人作品中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搬用至自己的作品,构成自己作品的实质内容,而没有自己的独创性的内容、思想,这种行为就是抄袭。
她建议,保护版权、规避法律风险要做好以下几点:
1、保证独创:玉器设计师创作作品,取材于历史人物、人文故事、社会生活等题材的同时,应对作品进行具有独创性的艺术提炼与加工,使作品具有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或者更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法律的保护。
2、明确权属,注意相关合同的知识产权约定事项,如委托设计合同、合作创作合同、企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等。
3、权利人应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尽快办理版权登记,作品的登记证书相当于是作品的“身份证”,由国家或者省版权局颁发。维权时,可以通过证书快速确定作品的权属。
如果玉器设计作品被剽窃侵权,权利人应积极应对侵权行为,及时搜集和保留证据,运用著作权这一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只有进一步增强原创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逐步遏制行业内盛行的剽窃侵权之风,切实保护玉器设计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和利益,促进玉器行业和市场良性、有序地发展。”
——市版权保护协会鲁红霞
活动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