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有效健全我市内部调解机制,积极稳妥处理版权纠纷,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佛山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和规章要求,同意设立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6日正式设立。
一、调委会名称: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调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鲁红霞
委员:沈旭、张春、陈建南、韩毅琼
人民调解员:郭华寿、何俊、梁思睿、陈嘉健、黄律翔、蔡悦、李文心、陈荔红、冯静雯、黄文静、李鑫鑫、邵铭、姜利
三、工作职责:
1、调解职能。受理化解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之间的涉及版权领域的各类纠纷。调委会应当积极以申请进行调处。
2、宣传教育职能。调委会在调解过程中贯穿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地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其规范办事,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
3、预防矛盾纠纷职能。协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版权纠纷。
4、统计报送职能。做好矛盾纠纷的报表统计、上报工作,配合佛山市司法局开展涉及版权专业纠纷统计及其他调处工作。
四、根据《人民调解法》第4条的规定,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 版权纠纷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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